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131号

2020-08-24 09:41:1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段薇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1号(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8幢第4层1-4-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段薇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刘德礼、梁鸭美,刘德礼、梁鸭美买卖转移给段薇。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段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191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段薇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德礼、梁鸭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