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128号

2020-08-24 09:36:0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美莲,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权人陈美莲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尚峰商业中心)C幢第1层商铺1号,地号为532201000-006-022-1S00C001001商铺,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9817号的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陈美莲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