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118号

2020-08-21 10:38: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徐安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三号院1幢第3层2-3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徐安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浦同英、徐祥本赠与给徐安毅。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徐安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660141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浦同英、徐祥本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3832号)。现徐安毅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祥本因死亡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