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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111号
2020-08-21 09:22:5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李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鸡路南侧“巧克立公寓”小区1幢第25-26层A-2502号,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224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静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