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107号

2020-08-21 09:19: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罗、曹双梅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11幢第5层3-5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罗、曹双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田斌、胡国俊,田斌、胡国俊买卖转移给刘成林、陈小云。现刘成林、陈小云买卖转移给刘罗、曹双梅(已完成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成林、陈小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3853、201530385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罗、曹双梅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田斌、胡国俊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