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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043号
2020-08-07 15:10: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马永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翠和路(冶金小区)20幢1单元第7层1-701号,地号为008-005-1F020010701,证号为曲开国用(2016)字第020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永辉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