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022号
2020-08-05 10:00:3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李建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东路云南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云南曲靖卷烟厂)15幢第1层1-102号的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9002GB00004F00150002,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607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华
202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