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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011号
2020-08-03 09:24:1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何小四、张石焕,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9幢第6层2号,证号为何小四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小四、张石焕
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