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805号

2020-06-24 09:21: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严菊花、李根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169号(曲靖市第二幼儿园)3幢第5层1-5-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严菊花、李根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第二幼儿园出售给周玲、冯俊华,周玲、冯俊华买卖转移给严菊花。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严菊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104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严菊花、李根夫妻约定上述不动产共同共有,但义务人周玲、冯俊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