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795号

2020-06-23 16:42: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丁良涛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一号院4幢第8层3-8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丁良涛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叶云峰、邓莉萍买卖转移给丁良涛,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丁良涛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197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叶云峰、邓莉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4421号)。现丁良涛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叶云峰、邓莉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