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757号

2020-06-22 16:08: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高素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121号(麒麟物资有限公司)A幢第7层3-7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素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曲靖麒麟物资有限公司出售给何建华、马汝红,何建华、马汝红法院判决为何建华单独所有,何建华买卖转移给高素芬,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高素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30166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高素芬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何建华、马汝红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