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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0739号
2020-06-16 09:04:3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陈柏春、戴小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金裕园)A幢第13层1301号,证号为201009506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柏春、戴小兰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