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709号

2020-06-16 08:52: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卢本昌、王水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梅苑小区8幢第1层2-1-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卢本昌、王水花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总公司出售给宋惠娟、刘文龙(隐名共有人),宋惠娟、刘文龙法院判决离婚转移给宋惠娟,宋惠娟买卖转移给卢本昌、王水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卢本昌、王水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304721、201430472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卢本昌、王水花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宋惠娟不能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