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641号

2020-06-08 09:16:5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桂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梅家巷3幢第2层5-2-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桂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衬衫厂出售给昌利华,昌利华买卖转移给刘桂英、李自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桂英、李自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769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因李自有去世,继承人刘桂英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昌利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