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406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本人钱留香、朱法敏、朱伟、刘洁,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代河曲珠公路北侧19幢第2层1-2-2号,地号为007-(002)-6F19102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4)字第606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80562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更正为“本人钱留香、朱法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代河曲珠公路北侧19幢第2层1-2-2号,地号为007-(002)-6F19102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4)字第606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80562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