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632号

2020-06-03 09:10:0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国云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大坡寺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三号院1幢第5层1-5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国云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杜吉花、刘来狗赠与转移给刘国云。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国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61546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杜吉花、刘来狗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3825号)。现刘国云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杜吉花、刘来狗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