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614号

2020-06-03 09:01: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毛会娟、马军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景冠城”120幢第1层2-1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毛会娟、马军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程伟、吴小玉买卖转移给张明分,现张明分买卖转移给毛会娟、马军(已完成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明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29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程伟、吴小玉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9355号)。现毛会娟、马军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程伟、吴小玉不能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