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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0595号
2020-06-03 08:54: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李光荣、张银焕,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城关镇南宁南路1幢第4层1-4-7号,地号为D-(28)-237F011047,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661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原房屋登记机构记载证号为张银焕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光荣、张银焕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