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543号

2020-06-01 09:04:3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惠吉、杨庆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白石江(市汽车运输总公司)52幢第1层1-1-4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惠吉、杨庆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朱新民(朱新明)、陈桂荣买卖转移给刘惠吉、杨庆(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惠吉、杨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118304、201411830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在朱新民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6201号)。现刘惠吉、杨庆申请该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朱新民(朱新明)去世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