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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2020-12-22 10:21:23   来源:市民宗委   
        近年来,曲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效巩固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良好局面。

  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下达上级项目资金。协调下达省级民族宗教资金5415万元,重点安排“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脱贫攻坚、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问题和民族文化、宗教等项目。二是按照《曲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了1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社区)、民族特色村项目,目前所有项目均实施完成。三是开展民族特色村命名挂牌工作。共有8个示范点获国家级、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荣誉称号,其中罗平县中寨村获“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荣誉称号,罗平县旧屋基特色乡、鲁布革特色乡等2个乡获首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小镇”荣誉称号,陆良县小新村等6个村获第二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荣誉称号。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一是制定出台《曲靖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和《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十进十创”示范单位和示范县、示范市、教育基地申报评审命名办法》;二是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曲靖市108个示范点被省民族宗教委命名为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是在云南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曲靖市有1个单位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名干部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四是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和民宗系统干部30人到文山考察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经验,拟定了《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下发后将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大力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在中小学开设了《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常识》课程,在各级党校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课程,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制定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召开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全年没有发生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群体性事件。三是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召开云南省九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联席会议,签订了《云南省九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书》。在麒麟区竹鹰社区、车站社区地开展了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