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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18号提案办理意见

2020-12-21 10:20:5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关于加强农村污染治理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提案》(第218号)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突出,农业农村区域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问题
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三基本”即: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综合治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农业节水取得新进展。曲靖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曲靖市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2.79万亩;2019年全市完成投资2520万元、建成高效节水面积8.23万亩,2020年全市计划投资1.5亿元、实施高效节水面积12.16万亩。
(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成效明显,连续四年实现负增长。出台全市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和金沙江、牛栏江等两江流域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径和时间节点,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农业投入品结构,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与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化肥农药污染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2019年较2016年全市化肥使用量减少86347吨,农药使用量减少2018吨,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四年实现负增长。
(三)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印发《曲靖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明确目标、利用途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从2016年的81%提高到2019年的93.21%,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稳步提升,已初步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并举”的综合利用格局,有效降低了秸秆随意丢弃、田间焚烧等对环境、水体和大气的污染。
(四)深入实施废旧地膜回收行动。持续推进地膜污染综合治理,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联文下发《关于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地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广使用厚度0.01毫米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及适时揭膜技术,2019年全市农用地膜回收率达84%,比2018年的79.5%提高了4.5%。
(五)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争取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提升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市除马龙区外的8县(市、区)均已批复实施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目前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8.2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27%,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二、关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染防治能力不足问题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扎实有效。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和“就近就地处理”3种垃圾清运处理模式,截至9月底,全市乡(镇)共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118座,处理设施规模1784吨/日;全市乡(镇)共配置1吨以上垃圾清运车426辆,自然村共配置垃圾房、箱、桶、池38249个;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全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村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保洁制度覆盖率达100%。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工艺处理污水,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3座,建成镇区污水管网768.5公里。全市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7.27%。累计完成35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2205个,自然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基本得到管控。
三、关于农村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不足问题
(一)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县级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一是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监测。二是实施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三是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二)理顺体制机制,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一是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将环境保护部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农业部门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水利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等职能职责整合划转到新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实施。二是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印发《曲靖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健全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明确网格监管单元、监管对象、监管职责,实现污染源监管全覆盖,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
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基础薄弱,是一项长期任务,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央、省有关政策措施,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强化各项举措,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