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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水务局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验收销号的信息公示

2020-10-29 10:45:48   来源:曲靖市水务局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曲政办〔2020〕90号)要求,我局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的5个反馈问题整改整改任务已完成,拟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

一、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编制规划未落实的问题(37-25)(责任整改)
(一)反馈问题:2006 年 10 月,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曲靖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包括市级珠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和市级金沙江水系水生物保护区),批复中明确要求“市农业局要与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抓好保护区的规划、建档和监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但曲靖市农业局一直没有将该批复文件转发给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至今没有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规划编制工作。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不知道多依河、牛街河、五洛河、北盘江、牛栏江上有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在牛街河、五洛河等建成牛街河水库和五洛河二级、三级电站。
(二)整改措施: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组织编制水生生物保护区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落实曲靖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强化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管理,不随意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范围和功能分区,不随意撤销已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确需调整的,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 号),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水电资源开发活动管理。2019 年 12月 31 日前完成五洛河二级、三级电站和牛街河水库项目对鱼类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报告,督促业主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结合机构改革,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
(三)整改情况:为积极配合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规划,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173号)文件精神,由保家礼(原水务局局长)任领导小组成员,相关科室积极配合资料收集,及时督促指导涉及保护区的5个县(市、区)水务部门提供了水利相关资料,确保了及时完成规划,并获得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金沙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和市珠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曲政复〔2020〕6号)。同时为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的管理,按照《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参与相关工作。另外为解决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根据《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曲靖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牛街河水库位于曲靖市珠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牛街河鱼类保护区实验区下游,坝址位于保护区外,水库回水区与保护区实验区水域有部分重叠。及时开展《曲靖市罗平县牛街河水库工程对市级珠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牛街河鱼类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获得了《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曲靖市罗平县牛街河水库工程对市级珠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牛街河鱼类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报批稿)的批复》(曲农〔2019〕36号),并加强整改,获得了《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罗平县牛街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在牛街河水库大坝上游河段实施增殖放流的批复》(罗农复〔2020〕2号)和《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罗平县牛街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在牛街河水库大坝上游实施人工增殖放流的复函》(罗林草〔2020〕13号),并及时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工作。
二、关于水务部门存在对自身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认识不清的问题(37-32-1)(牵头责任)
(一)反馈问题:《曲靖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 (曲办发〔2017〕1 号)要求水务部门“负责编制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但目前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仍未编制。曲靖市水务局认为“只负责一级保护区内的监管”,与职责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下沉督察中,基层水务部门也存在对自身的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认识不清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水行政执法力度;同时,加强《水法》 《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曲靖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的贯彻落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及时理清及落实水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三)整改情况:根据整改措施,我局及时委托相关技术部门开展了《曲靖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编制,并于2019年4月15日获得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批复》(曲政复〔2019〕31 号),并及时发送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河长制”相关要求,我市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和《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河长巡查办法》等五项制度,认真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建立了两级督察、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全市1015条(段)河流、963座水库、699条渠道确定3745名河长,做到了五级书记亲自抓,河湖库渠全覆盖,全市干部共同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理清部门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责任,根据市人大的立法计划,2019年由我局承担《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目前该《条例》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在《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方案的通知》(特提·明电〔2019〕48号)中明确了部门职责。同时为强化水利干部职工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职责,市水务局举行了相关培训和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市水务系统都分别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全市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在饮用水水源地中很好的履行了相关职能职责。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加强监督管理,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关于偏桥水库、潇湘水库、西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未形成有效的联防联控管理机制的问题(37-32-2)(牵头责任)
(一)反馈问题:宣威市偏桥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涉及沾益区、宣威市,潇湘水库、西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涉及麒麟区、马龙区,目前仍未形成有效的联防联控管理机制。
(二)整改措施:制定饮用水源地联防联控管理方案,建立饮用水源地联防联控管理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整改情况:根据整改措施,我局及时组织制定《曲靖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联防联控方案(试行)》,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情况下,2019年5月5日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联防联控管理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46 号),在该方案中制定了联防联控管理机制,落实了防控责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明确了相关部门联络人和问题处置机制。
四、曲靖市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与水功能目标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的问题(37-32-3)(牵头责任)
(一)反馈问题:曲靖市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与水功能目标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二)整改措施:结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饮用水源地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村庄“两污”治理设施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确保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
(三)整改情况:根据整改措施,配合市生态环境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了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出的64个问题的整改,联合出台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曲靖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水源地保护修复攻坚战》(曲环发〔2019〕9号)等一系列文件,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排查及整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进展顺利。据监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近几年水质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为100%,全部满足饮用水要求。
五、关于富源县东堡龙潭水源、响水河水库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规经营活动的问题(37-33-2)(责任整改)
(一)反馈问题:富源县东堡龙潭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有工业企业 2 家,分别为精粮坊(年加工大米 4.5 万吨)、光华魔芋加工厂(年加工魔芋胶 100 吨);准保护区内存在 5个历史遗留土法选金废渣堆存点,约 6 万吨的废渣还未得到有效处置。富源县响水河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工业企业及规模化畜禽养殖、餐馆。
(二)整改措施:一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富源县东堡龙潭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划定范围修编,到期未完成修编工作,依法责令光华魔芋加工厂、精粮坊厂关闭或拆除。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富源县土法选金遗留尾矿治理一期工程—中安街道办事处东堡社区土法选金遗留尾矿安全处置》,2019年 12 月底前安全处置准保护区内 5 个历史遗留土法选金废渣堆存点的废渣。三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对富源县响水河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工业企业及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责令餐馆停止经营。
(三)整改情况:根据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富源县东堡龙潭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划定范围修编工作,2018年12月14日获得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富源县东堡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的批复》(曲政复〔2018〕198号),富源县东堡龙潭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划定范围修编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为解决富源县响水河水库饮用水功能调整相关工作,及时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开展了《云南省富源县供水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并按照《曲靖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的要求,及时将《曲靖市水务局关于富源县响水河水库和出水洞调整出<云南省县级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请示》(曲水请〔2019〕13号)上报省水利厅,获得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富源县响水河水库和出水洞调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批复》(云水资源〔2019〕16 号),富源县响水河水库完成了《云南省县级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