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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发改】陆良县“三位一体”高位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2020-10-14 11:39:13   来源:市发改委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陆良县建立健全“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高位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突出一把手的“头雁效应”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示范、亲自指挥、具体部署,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创建意识、创成决心:“美丽县城”是人心所向、大势所势,是一道“必答题”、不是一道“选择题”,建设“美丽县城”就是建设一个干净、宜居、特色的良好生态环境和生存空间,营造一个“可感知的、有温度的城市”。一是实行“双组长”负责制。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指挥部,做到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负责研究推进建设中的重大事项,为“美丽县城”建设扫除障碍。对所有建设项目按月排出建设进度,按月进行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建设。二是建立专题研究推进机制。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研究调度一次“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美丽县城”建设推进会,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专题向县领导小组报告“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县级领导负责的专项工作情况在每月召开的推进会上进行通报、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按照成立的“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级分管领导、专项小组领导每月对各自负责的专项建设进行研究指导推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现场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困难和问题。
练就抓实落细的“绣花功夫”
全县上下本着“先干不争论、快干不议论、实干不空论”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对县情和县城的认识,对标对表“美丽县城”创建的“干净、宜居、特色、智慧”4项内容72项指标,落实落细落小,精准施策,重点发力,在“美丽县城”建设上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干群同力,在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上做到合心、合拍、合力。一是台账式管理。每年年初,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街道负责完成“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台账,按月明确工作计划和投资进度,有序推进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将建立好的工作台账分别报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跟踪式服务。县“美丽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建立的工作台账推进项目建设,建立推进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并将“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纳入每月全市集中开工项目。三是创新式推进。县直有关单位围绕目标任务,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抓紧抓实“美丽县城”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大力推进现场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加强协调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和项目推进。
强化项目建设的“落地基础”
“美丽县城”建设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陆良县全力以赴强化要素保障,打牢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一是加大项目争取的力度。县“美丽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美丽县城”建设的统筹协调、动态管理、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并主动加强与省市部门的沟通衔接,全力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和立项争取工作,确保有更多的建设项目纳入中央和省市“盘子”。同时,扎实做好“美丽县城”建设的前期工作,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和上报、项目审批等工作。二是加大招商引资的强度。政府转变“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力所能及的把一些项目建设通过招商引资解决“融资难”问题,涉及“美丽县城”建设需要招商引资的项目,首先由县直有关单位全面梳理列出清单,再报县投资促进局认真研究,逐一制定招商引资方案、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限。三是强化要素统筹的精度。针对“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及时研究,强化措施,限时帮助解决土地、林地、规划、环保等要素保障。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县直部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衔接,密切跟踪协调,推进问题尽早解决。

(通讯员:李红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