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近期曲靖干旱天气实际情况,为加强自然灾害救灾(抗旱)工作,近日,曲靖市财政局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700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项目实施县、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实施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要对照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本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麒麟、马龙、富源、会泽四县区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困难、购买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是惠民生、保基本的重要基本事项,资金的安排将提升四县、区自然灾害救灾能力,更好地解决受益县、区的城乡居民的饮水难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