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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对外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0-08-20 17:28:50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了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2020年3月18日,督察组向曲靖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曲靖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煤焦化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及目标导向,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要求,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印发了《曲靖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措施和保障措施,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最严肃的纪律、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民生的大事要事来抓。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整改方案》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强调在整改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学好用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个源头活水,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到各项整改工作之中,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整改方案》紧扣问题,既分类明确共性措施,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体现了“一类问题、一系列措施”、“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以目标和时限倒逼整改,实现问题与措施一一对应、靶向施策、精准整改。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不盲目冒进。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方案,实事求是抓好整改,实事求是报送整改情况。做到整改目标清晰、可达,整改时限科学、合理,整改措施具体、可行。四是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整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建立责任体系,做到整改责任明确清晰,工作压力传导到位。
       针对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梳理出具体问题34个,其中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27个,主要涉及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还有差距、责任意识不强、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推进还存在敷衍应付;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7个,主要涉及煤焦化行业发展中存在村镇规划建设控制不严、运输污染监管不力、环境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等方面问题,《整改方案》提出了“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加大督查督办通报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等四方面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曲靖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以抓好问题整改为契机,借势借力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拿出过硬措施,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曲靖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