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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助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2020-08-17 16:28:00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以来,曲靖市围绕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规范和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推进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全力支持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印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确保按时完成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曲财预〔2018〕202号)以及《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曲财脱贫组〔2018〕202号),对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划分责任主次,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工作衔接有序、运行协调顺畅的抓落实工作体系,要求全市财政系统明确监管责任,上下一盘棋,形成联动合力,积极推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二、完善口径,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财政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两个全覆盖”的要求。一是资金范围“全覆盖”。将扶贫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涵盖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二是管理过程“全覆盖”。按照全面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按照“谁申请预算、谁填报目标”的原则,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填报,在目标审核环节,明确各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进行再次审核把关,最后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并批复下达;在预算执行环节,建立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跟踪分析执行情况;在预算执行完毕后,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抽查,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责任约束。
       三、落实监控,强化督导。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一是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绩效评价等进行全流程监控,建立常态化通报制度,尤其关键时间节点,采取每日通报,对填报进展缓慢、项目绩效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合理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对各县(市、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进一步抽查,防止扶贫资金挤占挪用、闲置沉淀、损失浪费、低效无效等情况发生。二是建立全市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集中讨论解决各级在填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群策群力,依托信息技术手段,解决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以赴推动全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2019两年均按照财政部和省厅要求时限内全面完成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填报、审核以及自评工作。2020年截至5月底,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比例也实现与指标分配同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