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采集录入缴存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的通知
2020-07-30 16:03:59 来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创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精简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即将上线新版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需采集录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以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的自动匹配实时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二、信息采集内容
缴存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三、信息采集方式
各缴存单位填写《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银行账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报承诺书》(附件2),同时提供最近一次单位缴存公积金银行回单,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银行账户信息采集业务。所需表格可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qjzfgjj.com)自行下载。
四、信息录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公积金业务-单位汇缴账户维护”模块中,由初审、复核柜员录入并确认缴存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办理完毕后,将缴存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每个缴存单位原则上可采集1-2个银行账户信息。 从一个银行账户缴存多家单位住房公积金的,需进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或者到银行分别开设银行账户后再办理信息采集。
(三)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上线后,仍未到住房公积金部门进行信息采集的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无法入账,影响职工的合法权益,需携带转账凭证及说明自行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入账业务。
(四)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上线后,将不再接受银行柜台现金缴存业务。
(五)请各缴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采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
(六)请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县(市)分中心认真组织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督促各缴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银行账户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实时记账业务按时上线。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