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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二季度统计分析

2020-07-24 15:12:57   来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创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8〕186号)规定,现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二季度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二季度,新开户单位55家,实缴单位3733家,新开户职工3049人,实缴职工25.93万人,缴存额15.89亿元。其中,异地转入112笔,455.55万元。季末,缴存总额384.82亿元,缴存余额151.8亿元。

       (二)提取。二季度,提取额10.58亿元,其中,异地转出171笔,1309.94万元。提取率(提取额占缴存额的比例)66.58%。季末,提取总额233.02亿元。

       (三)贷款。二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29笔、6.14亿元,其中,发放异地贷款63笔,1777.9万元。至季末,已累计向17.69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54.72亿元,贷款余额117.6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7.52%。

       (四)收支。二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24亿元,业务支出0.7亿元,实现增值收益0.54亿元。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归集平稳增长。本季归集15.89亿元,占当年归集的61.8%,归集额同比环比均平稳增长,分别为12.54%、61.65%。上半年归集25.71亿元,完成全年归集计划的59.8%。

       1.实缴人数和金额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占52.73%、64.28%;国有企业分别占28.79%、28.53%;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0.87%、1.02%;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1.06%、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分别占4.5%、1.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占1.57%、0.6%;个人自愿缴存分别占0.35%、0.09%;其他分别占10.13%、3.94%。

       2.实缴人数和金额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23.35%、4.25%; 0.6(含)-1倍的分别占21.58%、17.6%;1(含)-2倍的分别占48.8%、63.99%;2(含)-3倍的分别占6.27%、14.16%。

       3.实缴人数和金额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的分别占26.44%、5.65%;1000(含)-2000元的分别占44.97%、46.24%;2000(含)-3000元的分别占21.6%、32.62%;3000(含)-4000元的分别占3.21%、6.12%;4000(含)-5000元的分别占3.78%、9.37%。

       4.实缴人数和金额按缴存比例分类。缴存比例为5%的分别占5.18%、0.49%;6%的分别占1.51%、0.5%;7%的分别占0.41%、0.05%; 8%的分别占2.32%、0.74%;9%的分别占0.94%、0.22%;10%的分别占6.03%、4.34%;12%的分别占83.39%、93.3%;个人自愿缴存的分别占0.22%、0.36%。 

       (二)提取再创新高。自从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渠道线上“不见面”办理查询、缴存、提取、还贷等业务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再创新高。本季度共提取66520笔10.58亿元,占当年提取18.71亿元的56.55%。上半年提取额,完成年度计划25亿元的74.84%,超额完成序时计划。

       提取金额按提取类型分析。住房消费提取占83.69%,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6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92%,租赁住房占1.1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31%,其中离休、退休提取占12.8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4%,其他占1.91%。

       (三)政策实施成效显著。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降低按揭贷款合作楼盘的准入条件,落实住有所居,解决职工住房基本需求。本季发放贷款6.14亿元(其中,按揭贷款   1.72亿元),占当年贷款发放额的50%。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37笔、12.29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46.4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22亿元的55.85%。

       1.贷款笔数和金额按贷款职工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占58.2%、61.74%;国有企业分别占27.75%、27.4%;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0.8%、0.78%;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1.17%、0.97%;城镇私营企业占2.58%、1.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占0.92%、0.82%;个人自愿缴存分别占0.06%、0.02%;其他分别占8.52%、6.5%。

       2.贷款笔数和金额按购房面积分类。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的分别占10.87%、8.35%;90-120(含)平方米以下的分别占20.56%、17.71%;120-144(含)平方米以下的分别占38.49%、36.4%;144平方米以上的分别占30.08%、37.54%。

       3.贷款笔数和金额按主借人月缴存基数分类。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10.56%、7.96%; 0.6(含)-1倍的分别占37.32%、36.22%; 1(含)-2倍的分别占46.72%、49.62%; 2(含)-3倍的分别占5.4%、6.2%。

       4.贷款笔数和金额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82.14%、79.34%;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17.86%、20.66%。

5.贷款笔数和金额按贷款用途分类。新房分别占71.88%、72.68%;二手房分别占27.62%、26.9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分别占0.5%、0.4%。

       三、重点关注问题

       (一)贷款资产质量。截至二季度末,全市公积金逾期贷款145笔,901.19万元,其中,3-5期58笔,28.57万元;逾期6期以上的45笔,674.5万元;到期逾期42笔,198.12万元。逾期率为0.77‰,逾期率同比下降0.13个千分点,控制在年度目标2‰以内。逾期贷款风险可控,贷款资金安全。

       (二)流动性风险分析。二季度,全市公积金提取率66.62%,个贷率77.52%,个贷率同比有所下降,归集资金比上季度增加6.07亿元,资金净流入5.23亿元,资金流动性风险有效降低。

       (三)资金存储合理性。截至二季度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36.74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3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0.35%;协定存款1.88亿元,加权平均利率1.61%;定期存款34.51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98%。增值收益率0.81%,收益率同比增长0.28个百分点,资金收益率得到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