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会泽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娜姑镇落水村朱某家中收缴到十只野生动物斑鸠,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案件背后的警示,不容小视。
原来,娜姑镇落水村的朱某,在自家房顶上观察到经常会有斑鸠来觅食,于是生出“好奇”心,想把这些斑鸠抓来养着玩,便从6月开始在自家楼顶下扣子抓捕斑鸠,截至7月共抓到10只斑鸠。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他方明白“猎捕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是自己的一时好奇触犯了法律,他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作出的处罚心服口服,现10只斑鸠都已全部放归自然。
会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有非法猎捕、贩卖、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个人不能“擅作主张”,要向有关部门依法举报,才能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