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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做好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宣传工作

2020-07-08 10:12:45   来源: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云农通告〔2020〕第9号)规定金沙江流域曲靖重点水域实行十年常年禁捕。为做好禁渔宣传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草拟了部分宣传标语供参考,金沙江流域曲靖段重点水域、牛栏江、牛栏江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沿江乡镇、村委会、自然村积极采纳使用,并在沿江两岸醒目位置、重点路段设置几条(块)永久性标语,同时通过会议、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禁渔工作家喻户晓。
附:宣传标语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20/0708/20200708101939561.docx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