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唐应兵、肖小兰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与珠江源大道交叉口(临江花园)二组团9幢第4-5层4-4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唐应兵、肖小兰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敖高源、刘新华,敖高源、刘新华买卖转移给赵建平。现赵建平买卖转移给唐应兵、肖小兰(已完成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赵建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30462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唐应兵、肖小兰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敖高源、刘新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