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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521号

2020-05-25 11:16: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淋霜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东侧.紫云路西侧“科技佳园”小区29幢第-1-6层29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淋霜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高海淇,高海淇买卖转移给李文坤,李文坤买卖转移给张淋霜。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淋霜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466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淋霜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高海淇、李文坤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