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498号
2020-05-25 10:47: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亚飞、毕敏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大坡寺石林福小区一号院(云南曲靖卷烟厂)7幢第2层1-2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亚飞、毕敏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卷烟厂出售给吕翕音,吕翕音去世后由吕华生、王萍、吕华荣、周靖、吕华梅、赵擒龙、吕华方、代富香继承,后吕华生、王萍、吕华荣、周靖、吕华梅、赵擒龙、吕华方、代富香买卖转移给李亚飞、毕敏。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亚飞、毕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11206、2009112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然登记在吕翕音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1018号)。现李亚飞、毕敏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吕华生、王萍、吕华荣、周靖、吕华梅、赵擒龙、吕华方、代富香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