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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0490号
2020-05-25 10:34: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李咏贤、李冬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南路1幢第2层1-2-1号,地号为C-(36)-2F01102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2)字第716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54719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咏贤、李冬梅
202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