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482号
2020-05-25 10:28:2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蒋艳先、王燕玲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中段(市规划处)4幢第4层4-4-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蒋艳先、王燕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杨雯、杨建琼买卖转移给樊学贤、王乾云,樊学贤、王乾云买卖转移给蒋艳先、王燕玲。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蒋艳先、王燕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8192、201330819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杨雯、杨建琼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3)字第0108号)。现蒋艳先、王燕玲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雯、杨建琼、樊学贤、王乾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因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一并公告作废该证书。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