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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483号

2020-05-20 09:42: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时祥志、张玉珍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39幢第4层2-4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时祥志、张玉珍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袁婷、田所,袁婷、田所买卖转移给时祥志、张玉珍。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时祥志、张玉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4797、201130479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时祥志、张玉珍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袁婷、田所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