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省审计厅跟踪审计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05-19 14:57:52 来源:曲靖市车马碧水库管理局
2019年7月6日至9月6日,云南省审计厅派出的审计组对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期间,我局积极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审计组成员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各项纪律规定,以高度负责、严谨细致、务实深入的作风完成了审计工作,2019年12月17日云南省审计厅以云审报〔2019〕110号、云审决〔2019〕77号文件印发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客观全面,整改要求具体明确,审计建议中肯深刻。2019年12月24日建管局印发曲车水发〔2019〕33号文件成立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阶段性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审计报告所列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的原则,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对审计报告所列的问题全面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招投标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有8个技术服务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117953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计发现,管理局8个技术服务项目依法应招标但未进行招标,涉及合同总金额11795300元。其中:云南省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安全预评价,合同金额580000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金额4780000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合同金额800000元;水库淹没影响铁路安全评估及防护设计,合同金额1185800元;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技术服务,合同金额866700元;工程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金额1260000元;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咨询,合同金额960000元;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合同金额
1362800元。上述服务项目双方已签订并履行合同。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管理局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客观,我局深刻认识以往招标工作存在的不足,2019年12月26日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并于2019年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和公务接待等五项工作的》(曲车水发〔2019〕38号),对招标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鉴于上述服务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我局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设置最低投标限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该项目在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中规定“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0%—100%之间为有效报价(含数值界限本身),不在此范围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条款,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中标,涉及枢纽工程区土建标、输水隧洞1标、输水隧洞2标、输水隧洞3标、枢纽工程区监理标、输水隧洞工程区监理标等18个标段。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管理局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客观,我局深刻认识到以往招标工作存在的不足,我局2019年12月26日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并于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和公务接待等五项工作的》(曲车水发〔2019〕38号),对招标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对出现上述问题,我局在今后的招标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项目管理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分部工程相关验收工作未报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该项目枢纽工程区土建标段已完成的分部工程验收及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尚未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管理局及时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验收及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2.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梳理,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管理局对已完成的各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上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核备情况:泄洪放空隧洞的回填与固结灌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共7个,于2019年8月10日进行了核备;趾板基础开挖的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共10个,于2019年7月25日进行了质量核备;趾板及周边止水缝的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共5个,于2019年8月10日进行了质量核备,大坝基础开挖及处理分部工程已于2019年8月25日核备。
分部工程质量核备情况:导流泄洪洞的无压洞段分部工程于2019年5月16日进行了质量核备;坝基开挖与处理分部工程于2019年6月6日进行了质量核备。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规定及时将完成的分部工程验收及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二)关于“计量支付不规范、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该项目主体工程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的中期结算报表,无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质量合格签证,监理机构确认质量合格手续不及时,计量支付不规范。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管理局强化建设主体责任,督促监理机构及时确认已完成的工程质量,规范计量支付手续。
2.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组织施工单位、监理部等单位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在报送中期结算资料前及时将其单元工程质检资料报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已经及时进行复核签署。在以后的监理工作中建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及合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及时复核、确认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规范计量支付手续。
(三)关于“部分工程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该项目道路工程及新建管理用房工程两项工程发生的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具体是:前期工程第一标段道路工程挡墙、涵洞的位置、桩号、长度、数量对比施工图发生了变化,只有数量签证,无变更资料;生产生活用房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新建管理用房新建停车场、室外铺装对比施工图发生了变化,无变更资料。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管理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程序,及时补办相关报批手续,及时完善变更资料,并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2.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召集相关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照问题逐一分析检查,认真梳理并逐一整改。前期道路工程挡墙、涵洞的位置、桩号、长度、数量设计变更资料已完成,并整理归档;涉及重大设计变更(新增边坡锚喷、道路轴线移动、道路加宽)设计变更图纸已完成,报批手续按程序要求已上报市水务局待批复。生产生活用房建设项目一期新建管理用房设计单位已对新建停车场、室外铺装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关于征地拆迁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征地拆迁安置款未及时报账核销”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截至2019年6月30日,管理局预付征地拆迁安置款总计517163200元,其中: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35000000元、马龙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81713200元、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450000元。各单位均未报送资料至管理局核销已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安置款。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管理局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各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尽快核销已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安置款。
2.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该问题,我局于2020年1月7日以《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报账核销已拨付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函》致函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要求市搬迁安置办组织马龙区、经开区相关单位在2020年2月18日前完成已拨付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报账工作,并认真对照审计处理意见按期完成整改。
马龙区和经开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组织财务人员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照签订的移民工作协议,逐项逐条梳理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建立并完善了资金支付明细台账。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到岗开展工作,导致征地移民安置资金支出报销统计表未全面完成。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逐步缓解,各涉改部门正抓紧开展整改,鉴于征地移民安置资金支出点多、面散、量大,特别是库底清理等工期计划安排于2020年9月至11月完成,因此在原计划的时间节点内无法完成全部征地移民安置资金支出核销,经认真研究,计划分二批完成核销工作,其中2020年5月18日已完成第一批核销,金额50919.04万元,第二批核销计划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移民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报账程序,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对征地移民安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严禁违纪、违规使用资金,按季度及时向车马碧水库建管局核销报账。
(二)关于“征地拆迁相关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计发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在实施曲靖车马碧水库移民安置补偿中,无“一户一档”相关资料。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管理局督促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加强征地拆迁补偿“一户一档”管理,建立相应台账。
2.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致函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要求曲靖市搬迁安置办督促经开区地方事务局进行整改。经开区地方事务局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征地移民监督评估单位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咨询,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方式,并对相关街道、社区作了安排部署。由于全国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和安排,经开区地方事务局及街道、社区全部人员于2020年1月26日便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给整改工作带来了影响。目前,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趋稳向好,经开区地方事务局已督促相关街道、社区在2020年3月18日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四、关于资金使用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多计待摊投资162868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2016年2月29日,管理局将本单位2015年责任制综合考核奖130900元列入该项目待摊投资;2018年7月31日,管理局将本单位2018年度职工预防性体检费31968元计入该项目待摊投资,两项合计162868元。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建管局将多计的待摊投资162868元予以调整。
2.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9年12月26日建管局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会议专门学习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2019年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和公务接待等五项工作的通知》(曲车水发〔2019〕38号),对今后的财务审批作了进一步的严格要求。2015年责任制综合考核奖130,900.00元及2018年度职工预防性体检费31,968.00元分别属于以前年度费用,费用发生年度资金已支付,现上级财政无年度预算资金可安排用于该事项的整改。在无预算资金可安排的情况下,若调整至2020年度人员经费中予以冲销以前年度支出,不符合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故账务上未能进行调整。今后我局将严格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财务核算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关于“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截至2019年6月30日,管理局账面共开支业务招待费8472076.22元,其中:2006年至2012年5356793.04元,2013年至2019年6月30日3115283.18元,占建设单位管理费23975833.75元的35.34%。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建管局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控制建设成本。
2.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客观,针对该项问题,2019年12月26日我局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会议专门学习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2019年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和公务接待等五项工作的通知》(曲车水发〔2019〕38号),对控制今后业务招待费及建管费的支出进一步严格要求。确保下步业务招待费等费用严格按照按照《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接待费开支规定进行管理报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项目概算为基础,强化开支计划管理,加大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管控,对业务接待费、车辆使用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占比较大的项目从严控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管理费。
(三)关于“超标准发放津补贴873158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管理局超标准发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补贴873,158.00元,其中:劳动保护费343,535.00元,工地伙食补助387,275.00元,防汛值班补助123,648.00元,值班费18,700.00元。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建管局收回超标准发放的津补贴873,158.00元,并调整有关会计科目。
2.整改落实情况
为做好该项整改工作,我局于2020年2月10日印发了曲车水发〔2020〕4号文件,针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印发了整改通知,并向相关人员送达了退回曲靖市车马碧工程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通知书,要求相关人员在2020年2月18日前将资金退回到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专用存款账户。截至2020年2月20日,超标准发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补贴873,158.00元已全部收回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意见等要求,立足长远,强化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开支计划管理工作,加大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管控,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