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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455号

2020-05-15 15:46: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春梅、杨忻睿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17幢第-1层P-5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春梅、杨忻睿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高冬梅、刘宏,高冬梅、刘宏买卖转移给高春梅、杨忻睿。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高春梅、杨忻睿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4476、201330447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高春梅、杨忻睿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高冬梅、刘宏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