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全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拉开序幕,通过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和宣传标语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理整治有关工作。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清理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清理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确保“零遗漏、零事故、零隐患”。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铁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现场依法认定有关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是否影响公路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可能遮挡公路沿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监控探头区域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配合做好拆除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占用道路时的施工保通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整治范围内的广告类设施违法用地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整治范围内的广告类设施审批管理,配合有关查处工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的清理整治工作;铁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的清理整治工作。
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深入细致对各责任单位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引导各责任单位主动自行拆除需要清理整治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
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对全省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广告、宣传标语过多过滥乱象,消除安全隐患,净化美化路域环境,建立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设置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将公路、铁路沿线建设成为云南最美省份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通讯员:薛超 赵琼燕 廖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