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娟、朱家松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47号(云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7幢第1层3-1-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惠娟、朱家松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曾庆波、栗一兵买卖转移给张惠娟、朱家松,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惠娟、朱家松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4508、201130450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曾庆波、栗一兵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0)第6611号)。现张惠娟、朱家松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曾庆波、栗一兵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