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412号
2020-05-11 14:57:1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高党珍、雷廷才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1幢3单元第5层5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党珍、雷廷才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孔令军、宁琼芬买卖转移给高党珍、雷廷才。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高党珍、雷廷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0038、201230003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孔令军、宁琼芬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8331号)。现高党珍、雷廷才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孔令军、宁琼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