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朗芬、张汝来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3幢第3层1-3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满朗芬、张汝来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韩佳宏、王江娟买卖转移给满朗芬、张汝来,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满朗芬、张汝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2720、201030272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韩佳宏、王江娟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8531号)。现满朗芬、张汝来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韩佳宏、王江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