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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392号

2020-05-11 14:36:3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沐巧芬、张绍景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387号(曲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幢第3层1-3-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沐巧芬、张绍景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管迎松、熊梅买卖转移给熊炎,熊炎买卖转移给沐巧芬、张绍景,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沐巧芬、张绍景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6282、201130628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沐巧芬、张绍景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管迎松、熊梅、熊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