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361号

2020-04-29 11:15: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吴永波、巴绍莉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珍珠街东段(麒麟区沿江鸡街基建队)3幢第1层1-1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吴永波、巴绍莉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沿江建筑建材公司第九项目部出售给龚宇,龚宇、陶雪珊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龚宇、陶雪珊买卖转移给马清高、桂琳。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马清高、桂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5962、201530596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马清高、桂琳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吴永波、巴绍莉,但义务人龚宇、陶雪珊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