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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338号

2020-04-29 11:06:1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赵庆、高俊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城街道珠源西路南侧,瑞和南路西侧“西苑三期盛华苑”小区345幢第5层4-5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赵庆、高俊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孔斌、连华玉,孔斌、连华玉买卖转移给赵庆。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赵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455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赵庆、高俊欲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孔斌、连华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