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360号
2020-04-29 10:38:2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孙琰淏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7幢第4层4-4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孙琰淏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桂琼英、刘吉平买卖转移给马加祥,马加祥买卖转移给孙琰淏,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孙琰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30247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桂琼英、刘吉平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8730号)。现孙琰淏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桂琼英、刘吉平、马加祥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