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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市第一中学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北园村老村)用地范围内未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2020-04-17 11:07: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麒麟区南宁街道潇湘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的《曲靖市第一中学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北园村老村)用地范围内土地证作废及注销登记的申请》,现麒麟区南宁街道潇湘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已完成,但部分拆迁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六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以下(详见附表:曲靖一中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北园村老村)用地范围内申请注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晰表)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如土地使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法定程序予以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曲靖一中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北园村老村)用地范围内申请注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晰表
  联系人及电话:黎茜茜  0874—3123774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曲靖一中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北园村老村)用地范围内申请注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晰表
序号 权利人 土地证号 地号 土地用途 性质 证载(土地登记卡记载)面积
1 丁国金 曲市国用(2001)字
第1351号
C-(41)-176 住宅 划拨 140.20㎡
2 姬竹芝 曲市国用(1999)字
第2770号
C-(41)-183 住宅 划拨 51.90㎡
3 代存芝 曲市国用(94)字
第3069号
C-(41)-164 住宅 划拨 23.70㎡
4 朱培英 曲市国用(1999)字
第2701号
C-(41)-166 住宅 划拨 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