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加强文物管理,净化市场经营——陆良县对古玩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2020-04-17 09:35:32   来源:陆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近日,陆良县文化和旅游局(陆良县文物局)会同公安、工商、文化市场执法队一起对县城的古玩经营户进行集中检查整治,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经营户提出并要求及时改正,最后向经营户发放《文物保护告知书》,再次提醒广大经营户要提高法律意识,守法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同时法律法规也规定了文物收藏的合法来源、途径等。
    这几年,民间收藏兴起,古玩市场日益火爆。由于市场开放经营,一些古玩经营户游走于法律监管的边缘,私自收售文物。有些甚至于与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勾结,盗窃倒卖出土文物及受国家保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物构件、雕塑、壁画等,文物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进一步宣传了文物保护法,也让更多的人提高文物保护意识。保护优秀的文化遗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