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 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商品、旅游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相关协会开展工作。
(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安排食盐批发企业妥善保管储备食盐。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负责盐业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和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改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曲靖市盐务管理局名义和印章。
(19)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 29 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装备财务科、非公党建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2)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曲靖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曲靖市专利管理中心、曲靖市盐务执法支队,其中,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3.编制数与实有数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191人,其中:行政编制127人,事业编制64人。在职实有2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2人。离退休人员92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88人。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5辆。
根据部门职责,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19年实施项目23个,其中,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9个,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3个,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本级1个,每个项目根据工作任务设置一、二、三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5,943.86万元,预算支出5,943.86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6,913.16万元相比,减少969.30万元,降幅14.02%。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原因:一是2018年实施部分项目已完成,2019年已不纳入年度预算;二是继续实施的项目年初预算经费减少,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经费、执法办案、市场监管等经费年初预算减少。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7,740.01万元。与2018年收入总额7,891.53万元相比,下降151.52万元,降幅1.92%。主要是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经费减少。
3.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5,94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92.86万元、项目支出1,951.00万元;决算收入总额7,7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5.08万元、项目支出3,024.93万元。
(2)差异原因:2019年收入总额增加1796.15万元:一是主要是中央专项执法办案经费38.00万元;二是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49.14万元;三是省级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21.90万元;四是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673.40万元;五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相关项目经费增加15.10万元;六是机构改革有划转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22.22万元;七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收到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拨入的专项经费及省级食品安全监管抽验经费增加276.39万元。
4.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2019年度各项收入总额为7,74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52.76万元,占总收入的95.00%,其他收入387.25万元,占总收入的5.00%。
2019年度各项支出总额为9,12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5.08万元,占总支出的51.68%,项目支出4,407.91万元,占总支出的48.32%。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
2019年度各项收入总额为7,740.01万元,所属单位分布情况如下: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6,60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76.72万元,占总收入的99.61%,其他收入26.00万元,占总收入的0.39%;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9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
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04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9.06万元,占总收入的65.27%,其他收入361.25万元,占总收入的34.73%。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19年度各项收入总额为7,740.01万元,2018年度各项收入总额为7,891.53万元,比上年减少151.52万元,原因主要是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经费减少。
2019年度各项支出总额为9,122.99万元,2018年度各项支出总额为8,979.1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3.8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人员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增加。
5.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2.13万元,与2018年的57.97万元相比增加4.16万元,增长7.1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2018年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85万元,与2018年的38.21万元相比增加15.64万元, 增长40.93%,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工作任务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及价格监督专项检查支出大,在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情况下,单位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和燃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8.28万元,与2018年的19.76万元相比减少11.48万元,下降58.10%。
2019年“三公”经费人均支出总额0.27万元,与2018年的0.28万元相比人均支出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0.23万元,与2018年的0.18万元相比人均支出增加0.05万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0.04万元,与2018年的0.09万元相比人均支出减少0.05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年会议费支出总额9.02万元,与2018年的17.79万元相比减少8.77万元,下降49.30%。2019年会议费人均支出0.04万元,与2018年的0.09万元相比人均支出减少0.05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培训费支出总额38.09万元,与2018年的63.70万元相比减少25.61万元,下降40.20%。2019年培训费人均支出0.16万元,与2018年的0.30万元相比人均支出减少0.14万元。
单位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制定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预算按照人员经费、基本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三个方面进行编制。预算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市财政直接将预算批复到单位,提高了预算的合理性和透明度。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要求,财政性统一账户管理,工资统发,采购统办。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与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水平。
(二)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绩效评工作相关要求,听取各科室的意见、建议。
(2)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评价工作实施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评价工作任务要求,成立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
(3)部署绩效评价工作。由市局下发通知,明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任务、评价依据以及评价时间、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要求事项。
2.组织实施
(1)每个小组开展自评工作。各小组针对绩效内容、实施情况、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2)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各小组填报的绩效报告以及与评价相关的依据材料。
(3)审核材料。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进一步完善每份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并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分析
2019年是曲靖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全面运转的第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着力防范市场风险,积极服务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市场主体信心更足。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优服务、压环节、减流程、缩程序,确保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各类涉企行政审批事项39项,涉及21个部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年内全市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登记业务498件。全市通过“一窗通”平台申报企业设立登记2402件,审核通过1962件,占同期新设企业数的40.88%。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避免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盗用。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实行企业注销“一网办”。年内全市共申报简易注销3000件,核准通过2046件,为企业节约成本100余万元。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机构改革后属于市市场监管局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年内共受理各类许可2837件,办结2712件。通过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2.从“质量强市”到“创新驱动”,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和知识产权战略,全市产品和服务更具竞争力。
积极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全力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示范点创建。着力打造全市15个质量提升示范点,5家企业申报2019年第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公告及问卷,2019年市民质量满意度达综合得分为85.92,比上年提高3.18分。着力夯实质量基础工作,强化标准引领,全市建成1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成2个、在建1个。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190家企业累计上报571项标准,涵盖717种产品。云维、驰宏、众一等企业参加制修订国家标准25项,6家企业18个产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级4家、“AAAA”级1家。《稼基液态金属》国家标准已正式立项。强化计量管理,为全市28个集贸市场免费检定计量器具3700余台件, 为40家加油站检定加油机314台,为21家眼镜店检定强制性计量器具61台件,为7家金银首饰店检定161件金银首饰。强化认证认可管理,组织完成“三品一标”104个产品的申报评审,其中22家绿色食品企业的66个产品即将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证书,15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的32个产品已报到省中心评审,6家企业的6类产品取得了有机食品认证证书,获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2个。
2019年,全市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户,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户。达成专利质押融资4360万元,实现零的突破。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新路径,组织地理标志罗平小黄姜、宣威火腿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后备清单。2019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4434件,商标注册量达16356件,同比增长37.19%。努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专利申请和授权持续增长,全市新增专利申请2206件、专利授权149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37件,发明专利授权90件。专利申请实现十连增,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授权全省排名均跃居第二,实现进位。全市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554件,同比增长14.94%,排名全省第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有效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工作。2019年,全市共查办商标侵权案件98件,案件值80.56万。
3.从“九龙治水”到“一龙管水”,综合监管执法效应明显,市场环境更趋优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门印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推动综合监管执法,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1497件。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及时做好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人员更换执法证等工作,修订完成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修订后的行政职权共计8类,860项。完善建章立制,制定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法制员工作制度》、《案件评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应诉3起,对全市1497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查。
二是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加快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强化信用约束惩戒机制,全市共有3183户企业、45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2380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826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加大年报和抽查检查等信息公示工作力度,2019年全市企业年报率94.17%,排名全省第三位。
三是加大公平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均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牵头对《曲靖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纠正和制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限定交易、实行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年内共开展反不正当竞专项行动11次,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64件。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2019年共组织开展打传专项行动67次,配合公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698人次,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720个,立案查处传销案件4起,捣毁取缔各类传销窝点40余个。结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加大打击走私贩私工作力度,查获走私冷冻牛肉89.4吨。以涉企收费、旅游消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等为重点,深入整治违法违规价格收费行为。开展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加强对涉税服务收费的检查,让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网络市场和广告市场监管。完善网络市场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网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网站、网店4736(个次)余家,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74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6条,提请关闭网站83个,责令停止平台服务5个,责令整改网站32个,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制定《曲靖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整治力度。全市处理互联网违法广告线索8件,处理违法广告实名举报9件,办结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7件(含互联网广告案件6件),罚没款30.467万元。
五是切实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健全市级消费维权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和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创建工作,扩大基层维权网络覆盖,延伸维权触角,拓宽纠纷处理渠道,努力化解消费纠纷,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扩大内需。积极推进“12315”五线合一工作,以“12315”一个号码受理市场监管各类投诉举报,实现“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的工作联动机制。年内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来电34548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59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11.91万元。
4.从“舌尖上的安全”到“生产与消费安全”,市场风险有效防范,安全底线守得更牢。
一是维护食品安全。认真履行市政府食安委工作职责,完善市食安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调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定期风险交流、不合格食品通报、重点隐患联合防控、引导食品产业、应急处置等5项工作机制。对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4个县(市、区)政府进行责任约谈。加强食品市场整治,结合创文工作,出动37000人次,检查经营户58100余户次,责令整改49300余户次,取缔“黑作坊”6户。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排查安全隐患918个,责成整改248户。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市完成“明厨亮灶”建设餐饮单位16674户,占全市餐饮单位81%。持续开展“保健市场”、“过桥米线”、“普洱茶”、“非洲猪瘟”等专项整治。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内全市完成监督抽检26065批次,风险监测4484批次,抽检总量达30549批次,不合格食品总计946批次,食品总体合格率为96.90%,抽检总量居全省第二,全面超额完成了4份/千人的任务目标。
二是维护药品安全。按照“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监管要求,以边远农村、乡镇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疫苗、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制品、中药饮片、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74人次,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企业1448余家次,责令整改382家次,共立案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 183 件。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特殊药品、疫苗专项监督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等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共组织34组次执法人员对全市421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进行飞行检查,责令整改272家,撤销GSP证书4家,收回GSP证数17家,开展GSP认证现场检查96户次。切实加强抽验工作,全市共完成377批次药品抽验、48批次医疗器械抽样、38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对检出的11批次不合格药品(全部是中药饮片)及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依法组织查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水平有效提升,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4503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112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396份,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048份,超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是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专项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养老机构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清除攻坚专项行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2019年,全市共出动890车次计2412人次,检查1245个单位、各类特种设备3896台和安全附件291件,检查压力管道178条,检查各类气瓶3290只,查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771人证。通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815条,现场整改206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36份,责令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计划,限期改正,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四是维护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为82家企业进行了年度登记备案,抽查检查获证企业26家。落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加强日用品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监管,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塑胶玩具产品增塑剂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部署,配合省检查组开展国VI标准成品油推广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排险除患”工作,全市共检查各类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100余家(次)、商业企业2300家(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成水泥等10类工业产(商)品开展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245家企业、298批次产(商)品,产品综合合格率较上年度有较大提升,完成质量监督抽查后续处理工作。
2019年,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事故,市场安全态势持续平稳向好。曲靖市市场监管局被省文明委复核认定为省级文明单位,曲靖市打私工作被省政府通报表扬,12315投诉举报中心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市委考核为优秀等次,在2019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测评中得分较高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二)综合自评结论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依据《关于对2019年度市级部门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曲财绩〔2020〕2号)要求,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部门2019年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自查中未发现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指标任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单位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数量指标的指标值精确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绩效目标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预算绩效执行监控,跟踪实施动态绩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各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将其作为改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同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符合我局工作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单位制度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进行单位一切财务活动管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进行专项经费使用。每年定期进行年度决算编报、审核、上报工作,未有拖延情况。
(二)认真执行决算及绩效公开工作,收到市财政批复后及时向下属单位进行批复,实施过程中对绩效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19年3月,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新组建的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原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职责,以及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部门部分职责,上述2019年年初收支情况为原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汇总数。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