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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239号

2020-04-10 09:29: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文、韩艳梅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文化路1号(市糖酒副食公司)19幢第4层1-4-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文、韩艳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赵成敏、许琼仙赠与给张文。现张文、韩艳梅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9608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赵成敏、许琼仙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第9404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张文、韩艳梅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赵成敏、许琼仙因死亡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4月3日